保障妇女权益,广东规定明年起夫妻可互查名下房产、汽车等财产状况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5-10-13 16:46:31

日前,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还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就学、服役、务工、经商、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阻挠或者强迫妇女迁移户籍。

此外,妇女因分户或者离婚,要求对家庭承包地进行分割承包的,发包方应当与其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共同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变更。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业务标签:北京天津河北律师 法律顾问 公司企业律师 天津离婚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合同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天津刑事律师 天津金融律师 天津涉外律师 天津债务追讨律师 天津房地产律师